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統計,有關手機等電器商品申訴案,在2015及2016年共收到997件,其中以商品瑕疵及維修的爭議最多,約占6成。消保處表示,常見有業者在商品保固期間,以人為因素為由,拒絕免費維修,但依消保法規定,業者應適度負起舉證責任,否則即應提供免費維修。